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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讲法律,宽慰老人心
    日期2012/10/29  来源:编辑: 姚金

    http://iptvlm.zjol.com.cn/05iptvlm/system/2012/10/29/018908604.shtml


    律师讲法律,宽慰老人心

    西湖网 www.xihunet.cn发布时间:2012-10-29 11:00


      “大妈,请问您怎么了?”2012年10月17日,一个普通的社区律师值班日,浙江楷泽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在留下街道东穆坞村委会进行法律咨询时,遇到了一位这样的村民:黄大妈共养育有三子,现跟大儿子住在一起,但今年年初时,二儿子与儿媳离婚了,两人虽住同一幢房屋(二儿媳已再婚且与再婚丈夫共同生活在该房屋内),但二儿子的生活起居却没了人照顾,黄大妈想着自己身体还算硬朗,大儿子与小儿子均生活得不错,不需操心。就想着自己住到二儿子家中,方便照顾二儿子的生活起居。谁知这时,问题来了:前二儿媳是死活也不同意公公婆婆住进来,并且直骂:怎么?你想分房子是不?出于无奈,黄大妈来到社区,看看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让自己如愿住进二儿子的房屋中。

      可怜天下父母心,儿子儿媳离婚,老人心中已够难过,并且老人也不愿意与前儿媳如此交恶,可又怎样才能成全一个善良老人维护、照顾自己孩子的心意呢?

      律师建议:其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房屋系一农民房,当年造房的审批手续中的户主是黄大妈的老伴,且目前该房屋仍有空房间,不会因黄大妈的入住造成其他人困扰,黄大妈入住该房屋的条件是完全具备的,具体就是黄大妈自己应该采取一定的有效手段住到该房屋中去(例如:与前儿媳好好沟通、让二儿子做主把黄大妈夫妻接过来,或者黄大妈的儿子们共同护送黄大妈入住)。在律师一翻耐心细致的讲解后,黄大妈表示,已了解自己是有权利入住该房屋的,入住的具体事宜她回家后大家再商量商量。

     

                                                                           (作者: 来源: 留下街道 编辑: 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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