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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楷泽律师成功办理一起无罪辩护刑事案件
    日期2020/1/7 14:08:01  来源:myceo

    楷泽律师成功办理一起无罪辩护刑事案件


    2019年12月16日,楷泽所管理合伙人郑毓秋、余弥律师承办的一起销售假药刑事案件成功取得无罪辩护。

    2019年8月23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罗某、卢某在开设的美甲美睫店内向顾客销售无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瘦脸针”(肉毒素)、“水光针”,并提供注射服务,上述药品均系依法必须批准进口,被告人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郑毓秋、余弥律师接受被告人卢某委托后,通过多次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上,经过仔细分析梳理案件中的法律关系,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于上世纪80年代,此后历经了2001年修订,以及2013年、2015年、2017年三次修正的法律,虽然曾对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面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已经越来越力不从心。2019年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二次审议,因此,判断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在2019年下半年通过的可能性较大,故在成功办理对被告人取保候后,决定为当事人进行无罪辩护。

    2019年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郑毓秋、余弥律师在法院开庭审理前,及时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的无罪辩护意见。经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承办检察官、法官联系交涉。历经十二个多月的辩护工作,最终公诉机关接受了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19年12月16日向法院撤回对被告人卢某的起诉,并得到法院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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