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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中医院腰椎手术动出后遗症?
    日期2012/6/22  来源:myceo

    导报记者 胡德辉杭州电台记者 留恋/文


      是医疗事故,还是医院存在过错或过失责任?家住杭州拱宸桥的73岁郦大伯,因右下肢疼痛在浙江省中医院做了腰椎手术,可在手术后,郦大伯竟无法正常弯腰和走路,医院的手术和治疗到底有没有存在问题?《市场导报》与杭州电台新闻综合频率中波954联办直播“维权”节目已进入第三十三周,我们对此作了调查。

      开刀后,医院派救护车送他回家 2010年9月5日,郦大伯因右下肢疼痛急诊住进了浙江省中医院,医生诊断为腰椎管狭窄压迫神经,明确告知他要通过手术才能减轻痛苦,郦大伯接受了医生的建议。

      然而,手术后,郦大伯感觉身体多处疼痛,又在医院住了两个多月,仍无法下地走路。“每当睡觉前后均不能自行睡下、起来,均需家人拉一把才能实现,手上不能拿重物,不能弯腰捡东西;走一次三层楼,走走停停要很长时间,还经常漏尿,这是神经系统的毛病,开刀前从没这种现象”,郦大伯说,最终由医院派救护车把他送回了家。

      离开医院后,郦大伯的右下肢疼痛仍有复发,他又去了多家医院诊治,其他医生认为,按照目前郦大伯的情况是糖尿病引起的,血糖控制不够平稳导致右下肢疼痛,这让郦大伯很气愤,明明是糖尿病引起的下肢疼痛,医院为何要给自己做腰椎手术?于是,郦大伯在向医院多次讨说法后介绍,“医院一会儿说现在医生出国培训不在单位来拒绝我,一会儿又叫我写申请叫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鉴定,一会儿叫我去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作调解,而我去了医疗纠纷调解会,却被告知还是应该找当时的看病医院,现在我要求医院和我共同去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我是一个病人,但医院当我是踢来踢去的皮球”。

      经鉴定,“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按一般鉴定医疗事故的流程,如果涉诉的是市级医院,由杭州市医学会下属的杭州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果是省级的医院,由浙江省医学会下属的浙江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浙江省中医院和郦大伯选择的鉴定机构是杭州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

      5月16日,由杭州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显示,“医方在对患者的诊疗中,存在诊断不全面,告知、记录欠详细的不足。医方存在的不足与患者目前存在的症状无因果关系,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但是,对于这份鉴定报告,郦大伯心存疑惑,因为在离开浙江省中医院后,其他医院诊断自己右下肢疼痛可能是因糖尿病引起,并不需要做腰椎手术,而该医院不仅给自己动了手术,还造成术后无法正常行走的后遗症,这难道不算是医疗事故吗?

      浙江楷泽律师事务所蔡阳敢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医生治病跟法律是一样的,没有一加一等于二的公式,同样的头痛有人认为是神经疼,有人认为是骨骼疼,这种认知的错误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不过,不构成医疗事故,并不说明医院在郦大伯的治疗上没有过错,因为现在的医疗事故条例分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医疗过失等方面的内容,我们要看一下这里面到底有没有构成侵权的问题,如果有,就可以申请赔偿。”

      赔4.5万元,医院承认治疗、沟通有问题带着疑问,记者陪同郦大伯来到浙江省中医院。该院医患关系办公室俞晓天称,“鉴定的结果现在也出来了,不是医疗事故,但是郦大伯不满意,我们如果协商不行的,他还准备去浙江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而郦大伯对此回应,“不一定,我也可能走司法途径继续讨说法。”针对郦大伯的回应,俞晓天称,“没关系,这是他的权力了,今天呢,记者也在,看看能不能协商一下,把这个问题(我们)解决掉。”

      最终,经过医患双方的沟通及记者的协调,医院承诺赔偿郦大伯4.5万元。俞晓天称,“不管怎么样想想,至少我们治疗上、沟通上都是有问题的,你们(记者)出面也有一定好处,我也会把你们作为一个参考意见,总是希望把这个事情妥善地解决掉。”郦大伯向记者表示,一年多来的奔波已经让自己身心疲惫,这次终于谈妥了赔偿金额,他将不再追究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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