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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转发《浙江省检察学会 浙江省律师协会 关于进一步健全检律良性互动机制 构筑新型检律关系的意见》的通知
- Date2016/6/17 From:楷泽律事事务所
市律协转发《浙江省检察学会 浙江省律师协会
关于进一步健全检律良性互动机制 构筑新型检律关系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律协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6-06-16
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近日,为贯彻落实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筑新型检律关系,浙江省检察学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制定印发了《浙江省检察学会 浙江省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健全检律良性互动机制 构筑新型检律关系的意见》的通知(浙律协〔2016〕1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学习,参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律协。
附件:浙江省检察学会 浙江省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健全良性互动机制 构筑新型检律关系的意见.pdf
杭州市律师协会
2016年6月16日